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201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严格参照学校2010年颁发的《南京工业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见《学生手册》)。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由班主任、辅导员提名,在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推荐,经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和院行政联合审定,报学校审批。
如需破格评选,学院须出具书面材料。凡同一学年获得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两种称号的只能以其中一种称号计算。
四、截止时间:2011年6月13日(周一)15:00。
五、请各学院在6月13日前将优秀毕业生申报表(纸质版)及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送交学生处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高静,电话:89092。有意见或疑问请及时联系。
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
2、《南京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申报表》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条.doc
附件2南京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申报.doc